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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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跑這回事
2012-07-27 信報財經新聞 C06, 副刊專欄, 豪鬼夜行, 曾志豪,

 如果你裸跑,人家視你如瘋子;如果你多次裸跑,人家視你如無藥可救的瘋子;如果你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地裸跑,人家便會訪問你:朋友,其實你為什麼要裸跑?

如果你能把自己裸跑的原因歸納為「三個論點、四個層次、五個特徵」的話,你便是一個「裸跑主義者」。

你由瘋子,進化為「大師」。

學者會研究你,甚至代你發言,「其實他的裸跑是對時代壓迫的一種抵抗」。

公眾一開始會很抗拒,但只要你鎮定,甚至流露一股憐惜蒼生、拯救世人的神色,公眾便會懷疑自己:難道我誤會了他嗎?難道是我卑鄙骯髒的心靈把他裸跑的行為世俗化了嗎?

公眾不敢批評你,他們試着「了解」你,並有一些「悟性高」的公眾「明白」了你。他們開始讚美你,他們宣稱從你的裸跑中得到啟發。

有悟性低的公眾仍然無法把你的多次裸跑行為提升至藝術層次,他們說你只是「裸跑」。

一些其實對「裸跑」無興趣的朋友說:「我不贊成裸跑的行為,但我誓死捍衞你裸跑的決定。」於是「裸跑」受到保護,是時代的象徵,正義邪惡的分水嶺,裸跑的 人有福了。 慢慢地,裸跑的人攻擊「穿衣服」的人是落伍、保守;穿衣服的人心急了,有些人開始解除呔,有人捲起袖子,但只是遮遮掩掩,東施效顰。

有人提議,不如我們也裸跑吧?豈不痛快哉?有人擔心,大家都裸跑,怎顯得我們比他們進步?於是他們一邊裸跑,一邊打手槍,並宣稱「打手槍才是真正解放自我」,並攻擊不打手槍的裸跑分子,只是「溜鳥抖涼」浪費時間。

突然間,裸跑主義的人,變回了「裸跑的人」。對,其實他一直只是在,裸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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