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5日星期三

林懷民:年輕的流浪是一生的養分

        it reminds me of you my dearest friend :)

         雲門舞集的創辦人,林懷民先生談到自己的第一次流浪,那是快要三十歲在一九七二年的時候,他背著包包去歐洲,那是人生很重要的經驗,看到希臘神殿、Granada(西班牙南部城市)的回教神廟。從荷蘭、法國、葡萄牙、西班牙、義大利、瑞士、希臘這樣一路走下來。他回到台灣之後,隔年便創辦了雲門舞集。林懷民說:年輕的時候去過的地方,所帶給你的影響,是你一輩子的養分,因為你去過,每個地方都會給自己累積東西。

流浪是個浪漫的名詞,可是對於林懷民而言,卻是創作的養分與自我的對話。年輕的時候去看世界、打開視野是非常重要的,林懷民深深知道這點,所以鼓勵年輕人去流浪,他將前年得到的國家文化獎項的獎金,全數捐出來成立「流浪者計畫」,宣佈之後,許多企業界與文教基金會也紛紛加入贊助行列。第一年的計劃地區限定在亞洲,對象是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而且要獨自進行六十天的旅程,「事實上就是自助旅行」。

為什麼規定不可以參加團,也不可以有同伴?林懷民說:單獨旅行才可以跟自己對話,而且一個人就必須跟別人對話,例如你第一次到印度火車站排隊買車票,必須靠自己,必須跟陌生人對話,你才能夠繼續旅程!同時我們規定要六十天,因為一開始去的時候有興奮期、疲倦期。每個人的時間不一樣,但是都會經歷過,所以要有六十天,才能從疲倦期、消沉期再度重新走回來,這個過程是在學習克服自己的害怕。

年輕時的歷練,對於後來的創作很重要,但是不只是這樣,「對生命是重要的,對生活是重要的,對於人生的進退是重要的;經歷愈多的話,視野愈大,反而發現某些事情變得不太那麼重要!」林懷民繼續說了一段耐人尋味的話:對知識份子而言,講一段哲理很容易,掉個書袋很容易,好像書籤上抄下來的,可是對於一個真正願意流浪的年輕人來說,他所講出的哲理,是他有一個歷練在接受這句話,他相信、珍惜這句話,……這樣的年輕人找到自己喜歡的追求,願意踏出腳步,願意付出,願意拚。

林懷民揚高了聲調,強調這樣的觀念,只有去過那裡,例如印度的城市、柬埔寨的鄉村,才能夠感同身受,「我這個人不是那種偉大的知識分子,我總是由人生經驗的某些東西引發對於世界的好奇,我是這樣的人。……不是買本書、上個網就可以解決,閱讀永遠只是參考資料而已,我一定要『看到』。……眼睛看到、肉體感覺到那些東西,這是非常真實的。而且我一路去旅行從來不帶照相機,因為有了照相機之後,你反倒看不到東西,然後你永遠在煩,你怕丟掉呀,怕鏡頭找不到呀,又沒有底片呀,哪裡的底片便宜呀……,最後拍了一大堆照片,可是都沒有情感的。」

對於林懷民來說,「弄機器是很大的負擔」,他並非反對年輕人攜帶照相機,只是希望流浪者不要因為捕捉完美的鏡頭,陷入技術性問題,反而失去了真實感受的機會。「流浪者之歌」是雲門舞集頗受好評的佳作,林懷民想要傳達出一個訊息——流浪者並非是孤獨者,人生只要盡力演出,終會有圓滿的結局。正如同林懷民的「流浪者計畫」鼓勵年輕人去自助旅行、貧窮旅行,旅途當中的點點滴滴,會在往後的人生帶來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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