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星期五

[無謂新鮮事]Bling Bling文化


Bling Bling文化


bling-bling Noun   /ˈbliNG ˌbliNG/
  • Expensive, ostentatious clothing and jewelry, or the wearing of them



。bling bling風為1999年開始 從Hip-hop文化裡的街頭風格而來
。New Orleans 饒舌樂團 Cash Money Millianaires 借用 bling 這個英文單字後 就在美國流行文化團傳頌
。據說 bling 這個英文單字是牙買加俗語 用來形容鑽石上閃耀反光時的聲音
。在饒舌歌手身上經常可以看到的配件風格 又大又閃 不是金光閃閃就是銀光閃閃
。bling風強調的是誇張又浮華的感覺
。這種文化強調的既是一種奢華浮誇 富麗堂皇的表象 來強調嘻哈音樂浮華放縱的本質

。而日文的閃亮亮則叫作kira kira(キラキラ)

。宗旨就是「無處不閃」
。台灣貼鑽族講求的是實際和實用 花多少錢在所不惜
。台灣人也很勇於嘗試各種材質的搭配
。台灣人喜歡將水鑽貼在實用的地方,如手機、相機、手表等
。日本無所不貼 敢於嘗試每一種新變化
。香港的貼鑽比較注重在局部或點綴式的設計 
。由於消費方式和經濟以實用和快速為主 人們不會花太多時間去貼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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